随着《民法典》的實施,
離婚經濟補償金被更多的人知悉,
在離婚訴訟中,
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時,
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
支付相應的離婚經濟補償金,
那法律規定什麼情況下
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呢?
離婚時沒有提起經濟補償,
之後還可以主張嗎?
具體回答看下文!
什麼情況下離婚可以要求對方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離婚時沒有提起經濟補償,之後還可以主張嗎?
不可以,離婚經濟補償必須在離婚時提出,如果是協議離婚,可以将約定的補償情況在離婚協議中寫明;如果是訴訟離婚,不管是提出離婚的一方還是另一方,都可以請求離婚經濟補償。但如果離婚時沒有提出,之後就不能請求補償了。
提起經濟補償需要哪些證據?
在離婚時主張經濟補償的,應當證明自己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履行了特定的義務,即自己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對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的家庭義務,并且因為履行該義務而犧牲了自己的發展機會,導緻自己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無經濟收入或者經濟收入遠低于另一方。
離婚經濟補償金的适用,是對家庭付出較多義務方的尊重,使相對弱勢方的利益能夠得到真正保護。以上就是今天的每日一問,如果您有任何的法律問題,歡迎緻電千納美熱線電話或者關注“千納美法律服務”公衆号進行在線咨詢,千納美願以法律為後盾,竭誠為您維權保駕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