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單車運動愛好者中受衆廣泛,普遍不代表能在大衆中普及,由于公路自行車是一種以運動為主要目的,所以即使擁有很多愛好者,但并不是每一個人騎自行車的目的都是運動、飙速度,大多數人的騎行目的依然是通勤代步。即使是在自行車極為普及的荷蘭,大多數人使用的,也是公主車、城市休閑車等通勤用車,而非運動用的公路車。喜歡自行車運動的,終究還是少部分人。一輛能夠進行一定強度的運動的公路車,一般最低也要人民币三千以上,作為一輛自行車,這個價格還不是能讓所有人所接受的,而且,即使是運動自行車,同等級别的配置下,山地車會更便宜,所以,許多入門級愛好者,便會因這個原因去選擇山地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