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後公房是房改以後,購買的公有住房,但在外觀上,由于附有單位的政策優惠,承擔着特殊的社會化義務,因此又習慣地稱為售後公房,實際上就是私房。售後公房最大的特點是面積小、總價低,基本上總價控制在45萬元以内。承租公有住房的居民戶和符合分配住房條件的職工,按出售成本價乘以地段、朝向、層次等增減系數和成新折扣率,并以其他優惠條件等将已租住或分配的公有住房購買,該公有住房就轉為售後公房,并按相關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同住人的居住權利未按九四方案購買的房屋,同住人雖然不是産權人,但在房屋内享有居住權。以前在辦理售後公房過戶手續時,房地産交易要求合同上要有同住人同意出售的聲明,但現在僅對此進行形式審查,并不會要求同住人到交易當場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