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辭職後要工資的方式是:
1、首先進行協商;
2、協商不成的,到勞動行政部門,一般是單位所在地區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舉報;
3、舉報無果的,直接申請仲裁;
4、仲裁不成功的,收集相關證據進行起訴處理。
【法律依據】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者辭職後要工資的方式是:
1、首先進行協商;
2、協商不成的,到勞動行政部門,一般是單位所在地區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舉報;
3、舉報無果的,直接申請仲裁;
4、仲裁不成功的,收集相關證據進行起訴處理。
【法律依據】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