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甯市五一中路8号。南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有業務站點15個,車管所,全稱車輛管理所,主要負責承辦機動車注冊、變更、轉移、抵押、注銷登記。
車管所辦理機動車登記、駕駛員考試、發證業務時,應當使用業務流程記錄單(以下統稱《流程記錄單》),記錄機動車登記和駕駛員考試、發證的辦理情況。各崗辦理業務完畢,應當在《流程記錄單》上簽字。監督崗或業務領導崗在處理各崗位反映的問題時,應當在《流程記錄單》上簽注明确的處理意見。《流程記錄單》存入車輛和駕駛員檔案。
在南甯市五一中路8号。南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有業務站點15個,車管所,全稱車輛管理所,主要負責承辦機動車注冊、變更、轉移、抵押、注銷登記。
車管所辦理機動車登記、駕駛員考試、發證業務時,應當使用業務流程記錄單(以下統稱《流程記錄單》),記錄機動車登記和駕駛員考試、發證的辦理情況。各崗辦理業務完畢,應當在《流程記錄單》上簽字。監督崗或業務領導崗在處理各崗位反映的問題時,應當在《流程記錄單》上簽注明确的處理意見。《流程記錄單》存入車輛和駕駛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