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中等職業學校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批準設立,實施全日制中等學曆教育的各類職業學校,包括公辦和民辦的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和高等院校附屬的中專部、中等職業學校等。第三條 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是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曆教育正式學籍的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六盤山區、秦巴山區、武陵山區、烏蒙山區、滇桂黔石漠化區、滇西邊境山區、大興安嶺南麓山區、燕山—太行山區、呂梁山區、大别山區、羅霄山區等11個連片特困地區和西藏及四省藏區、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學生(不含縣城)全部納入享受國家助學金範圍。第四條 國家助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主要資助受助學生的生活費開支,資助标準每生每年1500元。以後年度,将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财力狀況适時調整資助标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