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樂本來得名于黑人指稱做愛的俚語,它發端于一個反對戰後時代迎合白人中産階級口味音樂的先鋒派運動。而現在,它已成為音樂貴族的代名詞,甚至能作為教堂音樂而得到廣泛使用。
我很羨慕它,因為它沒有思想也不用争搶。它很害怕我,因為我喜怒無常可能随時會開槍。
我想要得到天上的水,而不是你的淚。
躁,是一種對音樂的态度,一種對青春的解讀。
政府有槍,我們有音樂。
美的歸宿終是死亡。
“中國的搖滾和足球特别像,都是團隊式的,但是搖滾樂隊更個性一些,都還沒沖出亞洲。”
媽媽,一起飛吧!媽媽,一起搖滾吧!
搖滾樂是我一直逃不開的死循環。
是誰出的題這麼的難。到處全都是正确答案。
therewasnowaytohide,theashesfelllikesnow
人生真的沒什麼,随便混混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