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虎毒不食子,但今天看見這樣一起案例,太揪心!
浙江省檢察院今天舉行未成年人檢察新聞發布會,發布了白皮書和典型案例。其中一個案例是這樣的:
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間,14歲的小金(化名)父母多次帶小金和妹妹坐三輪車,逼孩子用跳車,假裝被三輪車摔傷的方式“碰瓷”,詐騙多名三輪車車主錢财共計1.5萬餘元。
每次跳車小金都有不同程度的受傷。最嚴重的一次,小金的頭部先着地,造成了顱骨骨折,可父母隻給小金開了點藥,就讓他出院,休息不到10天,父母又逼迫其跳車。
2017年10月,母親劉某故技重施,再次帶小金到甯波市火車站搭乘三輪車,車輛行駛至甯波市鄞州區新河路自來水廠附近時,小金被逼跳車後受傷。
日前,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父親羅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币5000元,判處母親劉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關于該案的判決書
在批準逮捕階段,承辦檢察官多次對小金母親劉某進行批評教育,劉某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深刻反省。
甯波福明派出所所長林烜發在朋友圈的一句話
與此同時,檢察官還走訪學校,和小金及其妹妹進行交談,了解兩兄妹的真實想法,并轉告小金其母親的悔意。妹妹表達了對母親的強烈思念,小金也諒解了母親,表示願意繼續和母親一起生活,但不想再和父親生活。
小金母親
考慮到小金及其妹妹需要照顧的現實情況,為防止二人陷入無人監護、無生活來源的困境,秉承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該院依法批準逮捕了父親羅某,撤銷他對小金的監護權。對劉某采取了取保候審措施。
網友留言
@kmoo:太奇葩了,還是關着不要放出來了吧。
@微微醬:這種父母可以直接剝奪撫養權,讓社會福利機構介入吧。
@笑春風:這種渣父母。
@小坎:很心酸,我自己的孩子一個小的傷口都要關心好幾天,這樣的父母對生命的态度真是歎為觀止。人心的險惡深不可測,虎毒尚且不食子,他們和魔鬼有什麼區别,希望孩子健康成長,不要留下陰影。
@愛盛:這孩子上輩子欠了這對人渣什麼,這輩子要這樣對孩子。
(來源:“西湖之聲”微信公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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