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1.商場平台活動積分贈送需要視同銷售嗎?
2.收入已經交稅,轉給新的企業還要交稅嗎?
3.個人獨資企業轉讓要交稅嗎?
4.個人為公司買車做車貸如何處理?
5.企業遷移了,原址還在經營屬于異地經營嗎?
問題1
商場管理場内所有商戶,平時商場統一做促銷活動。比如顧客在各商戶消費總額滿一定額度,商場會贈送禮品。對于此情況,需要視同銷售嗎?
對于此情況有兩個問題:
1.商場财務需要對此做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嗎?這個并不是無償贈送的,是有條件的(必須消費滿一定額度),所以不應該視同銷售。
2.如果就此情況,我們和商戶協議禮品費的承擔,比如三七分成,那麼商場直接向商戶收了他們該承擔的費用,然後再給他們開票,這樣商場還要就開票再繳稅。商場和場内商戶簽訂的是租賃合同。商場自己是不賣商品的,隻是為了提高場内商戶的銷售,所以商場統一組織營銷活動,統一購買禮品,并以商場名義送給顧客。
解析:
正規的情況是,比如某一商戶賣冰箱,5000元以上的冰箱就送一個水壺(水壺價值200元),那麼商戶在給消費者開具發票的時候,冰箱和水壺都要體現在發票上,這樣,就不屬于視同銷售的情況。
至于承擔費用的稅收問題,業務是有三七比例承擔費用,必然要出現商場給商戶開票的情形,所以如果有不想承擔稅款的想法,隻能由商戶自行采購,商場組織活動。
問題2
有一個A物業公司現在已經注銷了,由B物業公司接手本小區物業。原來A公司收了物業費還有20萬要轉給B公司,這個20萬之前A公司已經确認收入了。B公司收到這個20萬如何處理?
解析:
對于B公司來說,收到20萬的物業費,做預收,後續根據收費所屬月份确認收入。
問題3
請教:核定征收的個人獨資企業,更換投資人,平價轉讓該怎樣交稅?
解析:
正常情況下,隻是變更投資人是不交稅的。但是财産全部轉讓,投資人按照正常的經常所得繳納個稅。由于是平價轉讓,沒有所得,不涉及個稅問題。
問題4
公司買車,公司支付一點定金,剩下的員工個人分期付款,發票全額開給了公司,公司把分期款打給員工,這樣可以嗎?需要交什麼稅?
解析:
車的所有權是屬于公司的,個人代公司分期付款。買車時,員工相當借給公司錢,公司挂往來,後續通過分期支付給員工,沖減往來賬,雖然不涉及稅款的問題,但是避免三流不一緻的情況,還是建議個人借款給公司,公司公司統一支付給汽車銷售商。
問題5
建築勞務有限公司,目前在濟南馬上要遷移去青島。項目所在地還是濟南,需要辦外經證嗎?
解析:
公司的稅務關系轉移到青島,工程所在地在濟南,就屬于跨地區經營。2017年就取消外經證的辦理了,改為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報驗及反饋,電子稅務局基本上都可以辦理的,具體操作步驟可以咨詢當地稅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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