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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網絡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22年北京網絡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24-11-13 15:12:02

  北京網絡職業學院是一所全日制專科大學,學校共設立11個專業,對今年入學三個月内新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複查,發現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新生,将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下面是本站為大家整理的“北京網絡職業學院2022年統招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北京網絡職業學院2022年統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校2022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北京市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号)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争、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北京網絡職業學院

  學校地址:北京市房山區窦大路12号

  郵政編碼:102433

  辦學層次:專科

  辦學類型:全日制統招普通民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主管部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并在教育部學信網上電子注冊。退學者,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确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及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

  第六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設在學校教務處,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并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和錄取原則

  第七條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以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考試院或者高招辦公布信息為準,同時也學校網站上公布。

  第八條學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九條學校根據各省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确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錄取時,經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學校将根據生源狀況和生源質量在相應省份适量調整招生計劃。

  第十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考生志願和學校确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錄取專業時,考生所報專業志願無法滿足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且其他專業有計劃缺額,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專業(計劃)調劑;如果考生報考專業已經錄滿且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錄取按照分專業招生計劃,依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對服從調劑考生進行調劑錄取,依舊願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第十三條學校根據經省級招辦核準備案的考生錄取名冊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學校公章和院長簽字章,與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并通過特快專遞方式寄送被錄取考生。

  第十四條未被錄取的考生如果對錄取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學校招生監督小組提出書面申訴意見,學校招生委員會在5個工作日内将做出書面答複。

  第五章考生體檢标準

  第十五條被錄取考生的體檢标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号)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号)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達到有關錄取标準的,予以正常錄取。

  第十六條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複查,對經複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新生注冊和複查

  第十七條考生被錄取後,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請假未準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願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學校在新生入學三個月内,将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複查,對發現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新生,将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收費标準及學生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收費标準

  1.學費:

  2.住宿費:2800元/學年

  第二十條學生資助政策及相關程序

  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3.國家助學金(兩檔)4500元/年、2800元/年

  4.生源地貸款12000元/年

  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審核機構根據《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評審核定。

  第八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一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010-81303630

  傳真:010-81303630

  網址:http://www.bjwlxy.org.cn

  第二十二條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招生監督小組

  監督電話:010-81303027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網絡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北京網絡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或北京市的規定不一緻時,以國家或北京市的政策、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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