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列支敦士登公國是一個擁有獨立主權的國家,是歐洲中部的内陸袖珍國家,處于瑞士與奧地利兩國之間。
2、列支敦士登的領土曾經是羅馬帝國瑞提亞(Raetia)行省的一部分。1719年1月,當時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六世将許内勒貝格莊園與瓦杜茨郡合并成立一個獨立的小型大公國,賜名為列支敦士登;1800年—1815年拿破侖戰争時期,列支敦士登遭到法蘭西第一帝國和俄羅斯帝國侵略;1806年,列支敦士登成為主權國家,1866年獲得獨立。
1、列支敦士登公國是一個擁有獨立主權的國家,是歐洲中部的内陸袖珍國家,處于瑞士與奧地利兩國之間。
2、列支敦士登的領土曾經是羅馬帝國瑞提亞(Raetia)行省的一部分。1719年1月,當時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六世将許内勒貝格莊園與瓦杜茨郡合并成立一個獨立的小型大公國,賜名為列支敦士登;1800年—1815年拿破侖戰争時期,列支敦士登遭到法蘭西第一帝國和俄羅斯帝國侵略;1806年,列支敦士登成為主權國家,1866年獲得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