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5年哈羅德·(1930~2008),猶太人。英國劇作家,被界譽為蕭伯納之後英國最的劇作家。獲得2005年貝爾文學獎。主要作品:《生日派對*看門人*回鄉》(2005年獲獎作品)、《看門人》(The Caretaker,1960)、《生日派對》(TheBirthdayParty,1958)、《回鄉》(TheHome coming,1965)等。授予諾貝爾文學獎的理由是“他的戲劇發現了在日常廢話掩蓋下的驚心動魄之處,并強行打開了壓抑者關閉的房間。”
2、2006年奧爾罕·帕慕克(1952~),土耳其作家,獲得2006年度諾貝爾文學獎。授予他諾貝爾文學獎的理由是“在追求他故鄉憂郁的靈魂時發現了文明之間的沖突和交錯的新象征。”主要作品有《白色城堡》、《我的名字叫紅》(2006年獲獎作品)、《伊斯坦布爾》等。
3、2007年 多麗絲·萊辛(Doris Lessing,1919— ),英國女作家,獲得2007年度諾貝爾文學獎,代表作品《金色筆記》(2007年獲獎作品)、《野草在歌唱》、《暴力的孩子們》、《簡述下地獄》、《第三、四、五區域間的聯姻》、《簡·薩默斯日記》等。
4、2008年 勒克萊齊奧(Jean-Marie Gustave Le Clézio,1940— ),法國“新寓言派”代表作家。授予他諾貝爾文學獎的理由是“新起點、詩歌冒險和感官迷幻類文學的作家,是在現代文明之外對于人性的探索者”。主要作品有《訴訟筆錄》、《金魚》、《流浪的星星》、《少年心事》、《戰争》(2008年獲獎作品)、《烏拉尼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