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五年計劃從1951年開始編制,1954年基本定案,到1955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正式通過,前後共修改五次。計劃規定工業總産值每年平均增長速度為百分之十四點七,農業總産值每年平均增長速度為百分之四點三,基本建設投資總額427、 4億元,1957年農村入社戶數達到總戶數 的三分之一左右,鋼産量412萬噸,糧食産量1、 9億噸等。這些指标既符合實際,積極可靠,又留有餘地。制訂計劃的方法是重視各部門各主要産品比例關系的協調,以及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綜合平衡。
第一個五年計劃從1951年開始編制,1954年基本定案,到1955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正式通過,前後共修改五次。計劃規定工業總産值每年平均增長速度為百分之十四點七,農業總産值每年平均增長速度為百分之四點三,基本建設投資總額427、 4億元,1957年農村入社戶數達到總戶數 的三分之一左右,鋼産量412萬噸,糧食産量1、 9億噸等。這些指标既符合實際,積極可靠,又留有餘地。制訂計劃的方法是重視各部門各主要産品比例關系的協調,以及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綜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