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協會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完善保薦代表人管理的通知》(中證協發〔2014〕177号),對于保薦代表人考試成績維持和培訓要求做了規定。
保薦代表人考試成績怎麼維持
考試成績維持
個人通過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或取得保薦代表人資格後,應當每年參加并完成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保薦代表人業務培訓。未按要求完成保薦代表人業務培訓的,其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成績不再有效。
對未按規定完成每年度保薦代表人業務培訓和年檢的保薦代表人,協會将注銷其保薦代表人資格,取消其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成績。
保薦代表人培訓要求
1、培訓範圍:凡具有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有效成績的人員,須參加并完成每年度的保薦代表人業務培訓。具有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有效成績的離職人員可通過個人報名的方式完成保薦代表人年度業務培訓(即參加協會遠程培訓方式)。
2、學時要求:參訓人員應當按照具體培訓要求,每年度累計學時不少于十五個學時,認定為通過當年保薦代表人年度業務培訓,該學時可用于保薦代表人年檢和其他類别從業人員執業證書年檢。
3、機構職責:保薦機構應及時了解本機構人員的學習情況,督促相關人員按時完成培訓,嚴禁代培代考行為,切實履行好培訓管理和監督職責。協會對各保薦機構的保薦代表人年度業務培訓管理情況進行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