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巴,字子初,荊州零陵郡烝陽縣人,漢末至三國蜀漢時期官員、名士。
劉巴年輕時就很有名氣,時荊州牧劉表多次征用,并推舉劉巴為茂才,劉巴都不應就。後來劉巴進入益州在劉璋手下任職。當時劉璋想讓劉備幫他讨伐張魯,劉巴便言劉備進入益州會成為禍害,但劉璋都沒有聽從劉巴的意見。後劉備果然兵發劉璋,奪取益州。
劉巴投靠劉備之後,與諸葛亮、法正、李嚴、伊籍共同制定制定《蜀科》,奠定了蜀漢政權的法制基礎。劉巴還在蜀中鑄造值百錢的銅闆,用來統一物價,使得益州府庫得以充實。建安二十四年,劉備自稱漢中王,任命劉巴為尚書。建安二十五年,尚書令法正病逝,劉巴接替其成為尚書令。
諸葛亮評價劉巴說:“運籌策於帷幄之中,吾不如子初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