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稅就是有應納稅行為作假不納稅;騙稅就是未發生出口退稅的行為作假騙取退稅。
偷稅漏稅與騙稅的區别是:
偷稅,是指納稅人采取僞造、變造、隐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偷稅數額不滿一萬元或者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不到百分之十的,由國家稅務機關追繳所偷稅款,并處以所偷稅款五倍以下的罰款。
騙稅,主要是指企業事業單位采取對所生産或者經營的商品假報出口等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行為。采取的是虛報出口、虛報價格,僞造塗改報關單據等手段。
根據我國最新《刑法修正案(八)》已經沒有“偷稅罪”這條罪名了。第二百零一條為“逃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