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輛過戶提檔必需要開回去。
2、根據我國《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于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于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3、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内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内,确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别代号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号牌、行駛證,确定新的機動車号牌号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号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标志。
4、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内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