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機關強制隔離戒毒所管理辦法》規定,戒毒人員可用固定電話與外界聯系,但無明确規定時間,一般戒毒人員隔離一個月後就可以打電話或寫信,如果有緊急的事情,也可以剛進去就安排撥打親情電話,電話一般每周一次,信件不受限制。
《公安機關強制隔離戒毒所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中規定: 經強制隔離戒毒所批準,戒毒人員可以用指定的固定電話與其親友、監護人或者所在單位、就讀學校通話。《公安機關強制隔離戒毒所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強制隔離戒毒所建立探訪制度,允許戒毒人員親屬、所在單位或者就讀學校的工作人員探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