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是“四不傷害”?
“四不傷害”是指: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二、安全生産“四不傷害”的内容及保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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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傷害自己
我不傷害自己,就是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能由于自己的疏忽、失誤而使自己受到傷害。它取決于自己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對工作任務的熟悉程度、崗位技能、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精神狀态、作業行為等多方面因素。
在工作前應思考:
- 我是否了解這項工作任務?
- 我的責任是什麼?
- 我具備完成這項工作的技能嗎?
- 這項工作有什麼不安全因素?
- 可能出現的差錯?
- 萬一出現故障我該怎麼辦?
- 我該如何防止失誤?
要想做到我不傷害自己,應做到:
- 保持正确的工作态度及良好的身體心理狀态。
- 掌握自己操作的設備或活動中的危險因素及控制方法,遵守安全規則,使用必要的防護 用品,不違章作業。
- 任何活動或設備都可能是危險的,确認無傷害威脅後再實施,三思而後行。
- 杜絕僥幸、自大、省能、想當然心理,莫以患小而為之。
- 積極參加安全教育訓練,提高識别和處理危險的能力。
- 虛心接受他人對自己不安全行為的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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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傷害他人
我不傷害他人,就是我的行為或後果,不能給他人造成傷害。在多人作業同時,由于自己不遵守操作規程,對作業現場周圍觀察不夠以及自己操作失誤等原因,自己的行為可能對現場周圍的人員造成傷害。
要想做到我不傷害他人,應做到:
- 開機前确認他人的安全,不盲目開機,未經允許不動觸别人的機器設備。
- 對不熟悉的活動、設備、環境,多聽、多看、多問,必要的溝通後再做。
- 操作設備尤其是啟動、維修、清潔、保養時,要确保他人在免受影響的區域。
- 做好交接班工作,危險信息相互傳達,加以消除或予以标識。
- 對所接受到安全規定/标識/指令,認真理解後執行。
- 管理者應及時消除現場不安全狀态,及時糾正員工不安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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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他人傷害
我不被他人傷害,即每個人都要加強自我防範意識,工作中要避免他人的錯誤操作或其它隐患對自己造成傷害。
要想做到我不被他人傷害,應做到:
- 隐患危險及時報告。
- 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與同事分享你的安全知識及經驗。
- 不忽視已标識的/潛在的危險,并遠離之,除非得到充足防護及安全許可。
- 糾正他人可能危害自己的行為。
- 冷靜處理所遭遇的突發事件,正确應用所學安全技能。
- 拒絕他人的違章指揮、拒絕冒險作業。
- 機器設備或材料故障處理時,必須懸挂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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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他人不被傷害
任何組織中的每個成員都是團隊中的一分子,要擔負起關心愛護他人的責任和義務,不僅自己要注意安全,還要保護團隊的其他人員不受傷害,這是每個成員對集體中其他成員的承諾。
要想做到我保護他人不受傷害,應做:
- 任何人在任何地方發現任何事故隐患都要主動告知或提示他人。
- 提示他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範。
- 提出安全建議,互相交流,向他人傳遞有用信息。
- 視安全為集體的榮譽,為團隊貢獻安全知識,與他人分享經驗。
- 關注他人身體、精神狀況等異常變化。
- 一旦發生事故,在保護自己的同時,要主動幫助身邊的人擺脫困境。
四、“四不傷害”從我做起,杜絕違章行為
規範崗位作業行為應從我做起。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直至“我會安全”,這個過程需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廣泛學習安全知識,熟練掌握安全技能,把正确的安全操作行為變成一種安全行為習慣,杜絕違章行為,才能做到“四不傷害”。
在日常工作中,壞習慣不能及時糾正,事故遲早會到來。我們發生的各種事故,幾乎都與習慣性違章分不開。
那什麼是“習慣性違章”?常見的“習慣性違章”有哪些呢?
01
什麼是習慣性違章
習慣性違章大多屬行為性違章的範疇。所謂習慣性違章,是指那些固守舊有的不良作業傳統和工作習慣,違反安全工作規程的行為。它是在一定環境下形成,沒有被及時糾正,而逐漸固化為常态做法的錯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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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性違章的表現形式
習慣性違章的表現形式,按照違章的性質來劃分,可分為以下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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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習慣性違章
習慣性違章之一:進入生産環境未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或穿戴不規範。如焊接、打磨、切割、使用砂輪時,不戴防護鏡。
(此處插入視頻1)
習慣性違章之二:攀爬、登高作業未采取防護措施;或上下台階不扶扶手;或攀爬長梯時,未請人扶梯,就上下作業。
(此處插入動圖1、2、3、4)
習慣性違章之三:未停機、洩壓即違規維修作業;未找或未等監護人來,擅自單人進行操作。
習慣性違章之四:選用工具不當;随意放置作業設施;忽視設施的工具維護保養和使用前安全檢查。
習慣性違章之五: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廢棄物随意扔、倒或排放。
習慣性違章之六:進入易燃易爆環境未按規定做消除靜電處理、攜帶火種或接打手機。
習慣性違章之七:不按規定程序操作,圖省事、走捷徑。
習慣性違章之八:疲勞駕駛、駕駛時不系安全帶或接打手機,超速,超載或客貨混運。
(此處插入動圖5)
習慣性違章之九:在安全通道上随意放置物品,鎖閉,造成通道封閉或阻塞。
習慣性違章之十:進入有限空間或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空間作業前,未按規定進行檢測,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未設立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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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條防治措施:
①制定規章措施是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的前提保證;
②豐富安全知識是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的堅實基礎;
③培養良好習慣是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的根本途徑;
④做好現場監護是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的關鍵環節;
⑤嚴格檢查考核是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的主要手段;
⑥改善操作環境是糾正和預防習慣性違章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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