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法>辦法》草案第四十五條規定,“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内進行産生噪聲的裝修等擾民作業。”
為了不至于搞僵鄰裡關系,你可以向在施工的住戶提點小意見協商下,比如告知對方你家有老人小孩需要安靜休息,請他們把有噪音的工作避開休息時間做。
土地資源管理局[2001]488号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居住物業裝修管理的通知》中有明确規定,物業公司應加強對住宅裝修活動的日常巡視和監督。
當有業主和使用人入住的,應當督促裝修的業主、使用人或施工單位遵守施工作業時間,晚間18:00時至次日上午08:00和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鋸、鑽等産生嚴重噪聲的施工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