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三十九條,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确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條款予以說明。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拟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四十條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合同法》第三十九條,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确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條款予以說明。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拟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四十條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