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鬥毆罪中的“衆”應該理解為鬥毆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達到三人以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聚衆鬥毆罪是指為了報複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衆人成幫結夥地互相進行毆鬥,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聚衆鬥毆罪侵犯的客體是所謂公共秩序,不應簡單地理解為公共場所的秩序。
聚衆鬥毆罪中的“衆”應該理解為鬥毆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達到三人以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聚衆鬥毆罪是指為了報複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衆人成幫結夥地互相進行毆鬥,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聚衆鬥毆罪侵犯的客體是所謂公共秩序,不應簡單地理解為公共場所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