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介陷阱:找中介買房可以省很多事兒,不用擔心房源的真假,辦理過戶也不用自己操心,中介都會為買方代辦。有些中介為了快速達成買賣協議好提取中介費,部分不法中介經常在合同上耍小聰明,蒙蔽買賣雙方。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最好把和中介有關的條款寫入合同中,同時還要注意合同中隐藏的陷阱。
2、核實房源的真實性:買二手房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最重要的就是要核實房源的真實性,還要确保此房産産權的真實性。首先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産房産産權來源和産權記錄。如房主、登記日期、成交價格、賣方産權的完整性、有沒有被抵押、是否共享等。其次要搞清楚所購房源是否屬于允許出售的房屋。
3、買賣合同貓膩多:無論是買二手房還是買新房,都是必須要簽購房合同的,而購房合同中有很多貓膩,稍不注意就會上當。有時業主與客戶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隻簡單說明了雙方約定的房款數額,所交易房屋的地理位址等基本情況,待到過戶完成之後,由于合同中既沒有付款時間、付款方式的相應條款,也沒有入住交驗、費用明細的相應條款,于是最終演變成一場糾紛。
4、交房時間:房屋的交付時間是必須要在購房合同中約定的,如未按時交房,要寫明賠償責任。這樣可以避免賣房者在賣房的過程中因為房産價格上漲而拖延過戶,有的賣房者會拖延時間,趁機漲價。所以在合同中,約定好過戶時間、交房時間是很有必要的。
5、賣房者并非房主本人:在買二手房的時候,經常會遇到賣房都不是房主本人,如果購買者在交定金前沒有核實房主信息,卻交出了定金并與賣房人簽了合同,如果買賣生變,追讨定金也是費時費力的事。另外,也有騙子僞造戶主身份,然後以各種理由騙取購房者信任,将本不屬于自己的房子賣掉,拿到購房款後跑掉。購房者要認真審查“二手房”轉讓人的主體資格,确定房屋轉讓人是否是該房屋的産權人。
買方在購房前,一定要去實地考察房屋狀況,比如戶型、朝向、通風和采光等,查看是否符合自身對于房屋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