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産折舊,是指固定資産在使用過程中逐漸損耗而轉移到商品或費用中去的那部分價值,也是企業在生産經營過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資産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攤的固定資産耗費。确定固定資産的折舊範圍是計提折舊的前提。 固定資産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産使用壽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使用壽命是指固定資産的預計壽命,或者該固定資産所能生産産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 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産包括: (1)房屋建築物; (2)在用的機器設備、食品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 (3)季節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設備;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産和以融資租賃式租入的固定資産。 而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産包括: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産; (2)以前年度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 (3)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産;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産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