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
1、恩施市城區常住戶口;
2、州直單位職工,含行政、事業單位工作兩年以上且繼續留用的聘用人員(繳納公積金兩年以上或在人事勞動部門備案兩年以上,此兩項條件必須至少滿足其一);
3、無住房者(包括無房改房、私房、商品房、集資房、經濟适用住房,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職級面積标準的按有關政策先退後購)。
經濟适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适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征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确定。經濟适用房相對于商品房具有3個顯著特征: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