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收養法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是可能解除收養關系的,解除收養關系就是解除雙方繼承關系,如出現虐待被收益人、不盡撫養義務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二十六條,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
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依據我國收養法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是可能解除收養關系的,解除收養關系就是解除雙方繼承關系,如出現虐待被收益人、不盡撫養義務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二十六條,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
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