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樂制是周代維護封建制度而建立起的文化制度。周武王滅商後,西周統治者為鞏固自己的統治,建立穩定的政治制度,支撐周朝天下的有四大制度:封建制(分封制)、井田制、宗法制、禮樂制。
含義:西周的禮樂制度就是等級制度。西周春秋時代所講究的“禮”,是貴族根據原始社會末期父系氏族制階段的風俗習慣加以發展和改造,用作統治人民和鞏固貴族内部關系的一種手段。
作用:可以用于維護其宗法制度和君權、族權、夫權、神權,具有維護貴族的世襲制、等級制和加強統治的作用。當時許多經濟和政治上的典章制度,常常貫串在各種禮的舉行中,依靠各種禮的舉行來加以确立和維護。
禮樂制的實施鞏固了奴隸主階級的社會地位,促進了音樂的發展。但它又使樂成了禮的附庸,使音樂成為以禮為中心的模式音樂,并逐漸趨于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