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财政主要有三大基本功能:
1、籌措教育經費及其他教育資源,以保證國家教育發展的需要。
籌措的手段主要有:制定有關法律法規,确定教育經費的籌集渠道及相應的比例,保障教育經費籌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各級政府公共财政支出中保證教育支出的逐步增長;通過各種行政或經濟手段吸納各種民間資金或資源投資教育事業。
2、分配教育經費,配置教育資源。
分配教育經費,配置教育資源的基本依據是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與政策、社會對各級各類教育的需求以及各級各類教育自身的經費需求。教育事業的發展,一方面取決于教育經費及其他教育資源的多寡,另一方面取決于教育經費的分配是否合理,教育資源的配置是否科學。
3、監控教育經費的合法使用及其他教育資源的有效利用。
這方面教育财政的作用是:對各級各類教育機構的财務活動進行合法的監控,防止違法違紀使用教育經費,杜絕鋪張浪費,保障教育經費用得其所,教育資源發揮應有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