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系證明可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辦理。
開具關系證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注銷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3、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4、關系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
關系證明可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辦理。
開具關系證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注銷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3、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4、關系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