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環境設計(Environment design),屬藝術學學科門類的設計學類。是指對于某一或一些主體的客觀環境,以設計的手法進行整合創造的實用藝術。是一種新興的設計門類,包含的學科相當廣泛,包括建築學、城市規劃學、人類工程學、環境心理學、設計美學、社會學、文學、史學、考古學、宗教學、環境生态學、環境行為學等學科。主要由:建築設計,室内設計、公共藝術設計、景觀設計等内容組成。
2、環境設計通過一定的組織、圍合手段、對空間界面進行藝術處理(形态、色彩等),運用自然光、人工照明、家具、飾物的布置、造型等設計語言,以及植物花卉、水體、小品、雕塑等的配置,使建築物的室内外空間環境體現出特定的氛圍和一定的風格,來滿足人們的功能使用及視覺審美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