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見的寫作格式:一般由開頭、主題和結尾、落款組成。開頭:意見的開頭要概括性說明制定意見的緣由、目的或依據,經常用的引導語是“現提出如下意見”,并且作為承啟語轉入意見的主體部分。
2、主體:主體部分解決“如何認識”和“如何解決”這兩個問題。内容安排應該先寫指導性意見,後寫具體怎麼做,内容較多、篇幅較長的意見,可以用序号或小标題形式排列,以使得意見的結構條理清晰明了。
3、結尾:上報的意見,結尾可提出請求批轉的要求,如“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單位)執行”。下發的意見一般要求下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貫徹執行,如果有困難可以先自行解決,如果自己不能解決然後再上報協同解決。
4、落款:署名和成文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