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憲法的發源地是英國。英國憲法常被人稱為“近代憲法之母”,世界上最早的憲法是英國的不成文憲法,是17世紀中期資産階級與封建貴族争奪政權過程中互相妥協的産物。
大不列颠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簡稱“英國”,本土位于歐洲大陸西北面的不列颠群島,是一個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
英國憲法由成文法、習慣法、慣例組成,主要有大憲章、人身保護法、權利法案、議會法以及曆次修改的選舉法、市自治法、郡議會法等。
英國不是成文法國家,沒有統一的憲法典,一般認為1215年《大憲章》是英國憲法最早的組成部分。
近代憲法的發源地是英國。英國憲法常被人稱為“近代憲法之母”,世界上最早的憲法是英國的不成文憲法,是17世紀中期資産階級與封建貴族争奪政權過程中互相妥協的産物。
大不列颠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簡稱“英國”,本土位于歐洲大陸西北面的不列颠群島,是一個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
英國憲法由成文法、習慣法、慣例組成,主要有大憲章、人身保護法、權利法案、議會法以及曆次修改的選舉法、市自治法、郡議會法等。
英國不是成文法國家,沒有統一的憲法典,一般認為1215年《大憲章》是英國憲法最早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