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花園城市一共有15個,分别是廈門、南京、廣州、江陰、杭州、蘇州、深圳、常德、南昌、大連、常州、東莞、濮陽、泉州和張家港。花園城市概念最早是由空想社會主義者羅伯特·歐文提出的,其理論最早是由英國建築學家霍德華提出的。
花園城市指的是哪個城市
在我國,“花園城市”的建設實踐已經有近十年,期間誕生了十二個花園城市。其中廈門在2020年被評為國家生态園林城市;南京在2011年11月背評為國際花園城市;廣州也一直有國際花園城市稱号;杭州在2002年榮獲國際花園城市稱号。
蘇州在2003年獲得獲得國際花園城市稱号;深圳是中國第一座“國際花園城市”;湖南省常德市曾先後榮獲國際花園城市、中國優秀旅遊城市等多個稱号;南昌的生态環境适合植物花卉生長,是營造“花園城市”的理想地區;東莞是著名的華僑之鄉,也是國際花園城市。
花園城市的國際标準
花園城市的國際标準包括城市園林景觀的美化、遺産管理、環境保護措施、公共參與、未來規劃幾個方面。一般花園城市都有着較強的經濟基礎或者優秀的自然條件為依托,建立較為完善的綠地系統,建成區的綠地率達到30%以上,城市綠化覆蓋率在3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