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校按“公平競争、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考生。
2、實行順序志願的省(市、區),按志願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願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願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願上線考生,直至計劃完成;實行平行志願的省(市、區),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投檔,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若錄取不滿額,則再次征集志願(内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我校在江蘇省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是:B+B(選測科目)4C(必測科目)1合格(技術科目),進檔後排序規則是:“先分數後等級”。
3、嚴格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辦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錄取專業時,承認各省(市、區)招辦符合國家政策的加分、降分(四川加分最高認可20分)。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上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分數相同,則按德智體綜合情況錄取專業;部分實行志願清的省(市、區),實行專業志願優先的原則按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專業計劃已滿,考生又不願服從專業調配則退檔。本科考生單科成績原則上應達到及格水平。
4、根據教育部的安排,進行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的浙江省、上海市,按其教育考試院制定的2018年錄取工作方案執行。浙江省實行專業平行志願投檔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