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載機屬于特種設備,操作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此證在當地的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辦理。
未滿18周歲不可以申辦特種作業操作證。根據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的意見》的規定,特種作業操作證每2年複審一次。此證基本上可以上路使用。有些地方裝載機上路需要辦理駕駛執照,輪式裝載機屬于駕照中的M大項,隻要駕照中所包含有M大項的都可以上路駕駛。具體要看各個地方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辦理步驟:
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到縣市政務服務中心縣安監局窗口報名,填寫《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申請表》;參加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後,30個工作日内持考核合格證明到縣市政務中心縣安監局窗口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對不合格者,書面通知單位或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