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使用次數少,設備收費比過路費還貴。辦理ETC的費用在200元到350元之間,但對于一年僅跑一兩次高速的車主來說,使用率很低,辦理積極性不高。節假日有時高速免費,加上偶爾坐火車,一年能用上ETC的次數非常有限,算下來辦ETC的費用比過路費還貴。
2、辦理程序繁瑣,便捷程度不如移動支付。目前ETC的辦理方式,除到高速公路運營單位購買設備外,還可以到銀行辦理儲蓄卡或信用卡,領取與卡綁定的ETC設備。辦理ETC除攜帶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和行駛證外,還要攜帶本年度的車輛保險單。不少銀行還需預存一部分費用才能贈送ETC設備,部分無需預存費用的銀行卡,卡年費在200元左右。一些前來辦理ETC業務的市民說,感覺辦起來很麻煩。
3、可使用範圍少,功能較為單一。山東高速公路ETC的應用範圍除了高速收費站通行,運營單位也在積極開拓使用領域,例如與停車場、加油站開展合作,為ETC車主提供便利,但整體來說,可使用範圍還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