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重要因素有家庭和睦、職業成功、行為正當和人格完善。幸福是一種感覺,它不取決于人們的生活狀态,而取決于人的心态,幸福的特征就是心靈的平靜,所謂知足者常樂就是這個道理。
幸福,是一個人自我滿足後的情緒,這種情緒,可以來源于目标達成後的喜悅,也可以是和别人的不幸對比後,對自身處境産生的滿足感。
幸福,是在一定溫飽和安全條件基礎上,在社會生态環境下,擁有能産生幸福感的要素、機制、動力的生活和生活狀态。
幸福定義為在生存基礎上存在,在良好社會生态環境下發展,在各幸福體内實現的相互滿足和相互認同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