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與房東之間都應該遵守合同的約定,那麼租客不交租金可以報警嗎
可以報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糾紛問題,警察一般不會管的,他們去了也隻是做調解工作。
目前對承租人最好的辦法是: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同時申請财産保全。
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時,最基本的義務就是按合同的義務繳納租金。同時出租人通過出租行為獲取收益,行使收益權的表現。
我國《合同法》第227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交付。承租人逾期不予以交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而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2條的規定:“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該法第24條第(四)項也同時規定,拖欠租金累計達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損失。
所以,如果租客拖欠租金行為惡劣的,建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