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9年6月3日,林則徐以“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的英雄氣概,親臨虎門,用23天時間,銷毀鴉片2萬多箱,不僅沉重打擊了西方殖民者借鴉片貿易牟取不義之财的暴惡行徑,更在中國禁毒史上寫下了壯烈的一筆。1950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布《關于嚴禁鴉片煙毒的通令》,我國開展聲勢浩大的禁煙運動,禁絕了為患百餘年的鴉片煙毒。1990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關于禁毒的決定》,我國禁毒工作開始有法可依。1998年5月至7月,中央政治局七大常委觀看全國禁毒展覽,極大推動了我國禁毒工作進程。2007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禁毒法》,為在新形勢下全面加強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