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勞動罪立案标準解釋: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用人單位。所謂用人單位,是指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形成勞動關系的單位。
二、主觀要件;
三、客體要件;
四、客觀要件。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強迫勞動罪】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強迫勞動罪立案标準解釋: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用人單位。所謂用人單位,是指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形成勞動關系的單位。
二、主觀要件;
三、客體要件;
四、客觀要件。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強迫勞動罪】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