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所在單位意見:由申請人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社區(村)居委填寫)負責人簽署“同意”意見,并簽名、蓋章。
2、公安派出所意見:統一格式為“經對XXX進行調查核實,該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的不予受理情形,同意辦理。”由所長簽署意見并簽名,加蓋派出所公章。若不同意,請說明理由。
3、《申請表》所填項目要詳細、完整。
1、申請人所在單位意見:由申請人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社區(村)居委填寫)負責人簽署“同意”意見,并簽名、蓋章。
2、公安派出所意見:統一格式為“經對XXX進行調查核實,該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的不予受理情形,同意辦理。”由所長簽署意見并簽名,加蓋派出所公章。若不同意,請說明理由。
3、《申請表》所填項目要詳細、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