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熒屏當紅炸子雞,顯然非暢銷小說家馬伯庸莫屬。
從《長安十二時辰》到《風起洛陽》,上線之後便争議不斷,尤其是《風起洛陽》與豆瓣之間的口水戰,此起彼伏,一波又一波。
馬伯庸自诩小說最大特點是“考據”,今天,我們也不妨對馬伯庸的“考據”來一番再“考據”。
《風起洛陽》的男主角高秉燭是所謂的“不良使”出身,而且,電視劇還為“不良人”虛構了一個地下世界——“不良井”。
那麼,曆史上真有“不良人”嗎?他們真的被圈禁在“不良井”嗎?
先從《風起洛陽》對“不良井”的介紹說起,電視劇明确指出,所謂“不良人”都是罪臣之後,是賤籍,而且,他們被集中圈禁在神都外圍的“不良井”。
根據這一設定,那麼,他所謂的“不良人”,應該是源自魏晉以來的籍沒制,對此,唐朝《開元七年令》明确規定:
“凡反逆相坐,沒其家為官奴婢。反逆家男女及奴婢沒官,皆謂之官奴婢。男年十四已下者,配司農;十五已上者,以其年長,命遠京邑,配嶺南為城奴。一免為番戶,再免為雜戶,三免為良人,皆因赦宥所及則免之。凡免,皆因恩言之,得降一等、二等,或直入良人。諸《律》、《令》、《格》、《式》有言官戶者,是番戶之總号,非謂别有一色。年六十廢 疾,雖赦令不該,并免為番戶;七十則免為良人,任所居樂處而編附之。”
如果“不良人”和這類被籍沒的“反逆家男女及奴婢”是同一類人,那麼,曆史上的“不良人”顯然并未被圈禁在“不良井”裡,何況“不良井”還密迩神都,就在天子的眼皮底下。
根據電視劇設定和史料描述,那麼,被籍沒的“配嶺南為城奴”的“十五以上者”,和劇中的“不良人”,應該更接近于同一類人,但他們顯然不可能被安排在“神都”(即洛陽)周邊。
當然,更為重要的是,這類人并非曆史上的“不良人”,而唐朝曆史上的“不良人”,其實另有其人。
毫無疑問,電視劇的背景設置在唐朝中期的武周時期,也就是武則天稱制時期,這一時期的“不良人”絕非所謂的“賤籍”,而是一種類似後世“差役/衙役”之類的人群,他們再不濟,也和《水浒傳》中的“郓城小吏”宋江是同一個階層,是主管地方治安的縣尉的屬員,類似後來的輔警,或更早之前的“治安聯防隊員”。
明朝人茅元儀在他所著的《暇老齋雜記》(卷六)寫道,“今之緝事番役,唐稱不良人,有不良帥主之,即漢之大誰何也。此縱非良人所為,何遂稱不良人?将以其緝不良人耶?”
所謂“不良人”,就是“捉拿不良的人”,也就是逮捕犯人的小吏,是唐代的一種職官,具體地說,是縣尉底下的基層吏卒,其名稱的由來“以其職能、受事者來代指施事的官員。”
但,這絕不意味其“不良人”自身是所謂的“不良”,即“賤籍”。
可見,《風起洛陽》中有關高秉燭“曾為不良使/帥”的設定,是和曆史事實大相徑庭的,相比之下,《長安十二時辰》中的張小敬和曆史上“不良帥”的形象更為接近。
這恰恰也是《風起洛陽》人物設定的矛盾之處,根據劇中的設定,“不良人”高秉燭是要被圈禁的,由此,“聯昉”的首領便不可能由此推知他熟知神都的坊市街巷,隻有将其和曆史上的“不良帥”的職能相參照,才是可能的。
但曆史上的“不良帥”又是不可能被圈禁在“不良井”中的“賤籍”。
當然,小說和影視劇,并非曆史,畢竟,藝術的真實與曆史的真實,是兩回事,所以,以上“考據”僅供讀者諸君一哂,為讀者諸君在觀劇時,提供另外的佐料而已。
至于劇中“大理寺”、“内衛府”、“聯昉”的原型或出處,希望以後有機會,一一“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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