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維·李(1877至1934),美國著名記者,普林斯頓大學畢業,曾就讀于哈佛大學法學院,被稱為"現代公共關系之父"。
1906年,艾維·李發表公共關系活動的原則宣言,提出“講真話”的基本原則。他主張,應準确無誤地向公衆提供信息,一個組織要獲得良好信譽就必須講真話;如果真情的披露對組織帶來不利影響,則應根據公衆的反應和評價來調整組織的政策和行為。艾維·李因此赢得了世人的敬意,被譽為“現代公共關系之父”。
艾維·李(1877至1934),美國著名記者,普林斯頓大學畢業,曾就讀于哈佛大學法學院,被稱為"現代公共關系之父"。
1906年,艾維·李發表公共關系活動的原則宣言,提出“講真話”的基本原則。他主張,應準确無誤地向公衆提供信息,一個組織要獲得良好信譽就必須講真話;如果真情的披露對組織帶來不利影響,則應根據公衆的反應和評價來調整組織的政策和行為。艾維·李因此赢得了世人的敬意,被譽為“現代公共關系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