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進行施工圖審查的原因如下: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将施工圖設計文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 ;
2、《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國家實施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制度。施工圖未經審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3、《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強調: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作為建設工程必須進行的基本建設程序,有關各方都應當遵循。并進一步明确了施工圖審查有關各方的責任,審查機構的設置及其審查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