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局監管引領取得新成效?金融界8月30日消息 深圳銀保監局近日研究制定《關于深圳銀行業保險業支持外貿保穩提質的實施意見》,并與深圳人行、市商務局、市金融局聯合印發《實施意見》共提出五方面20項工作要求:一是穩住外貿市場經營主體,幫扶中小企業纾困解難,支持龍頭企業做優做強;二是強化重點領域外貿金融服務,加大對重點項目、行業、區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三是培育外貿新業态新模式,支持傳統行業轉型升級,加快發展跨境電商、外貿綜服及市場采購貿易等新業态;四是優化外貿金融産品,強化彙率避險服務,提升跨境結算便利化水平,推進數字化轉型;五是強化組織管理,針對風險管理、數據治理、宣傳引導和組織保障等提出具體要求,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銀保監局監管引領取得新成效?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銀保監局監管引領取得新成效
金融界8月30日消息 深圳銀保監局近日研究制定《關于深圳銀行業保險業支持外貿保穩提質的實施意見》,并與深圳人行、市商務局、市金融局聯合印發。《實施意見》共提出五方面20項工作要求:一是穩住外貿市場經營主體,幫扶中小企業纾困解難,支持龍頭企業做優做強;二是強化重點領域外貿金融服務,加大對重點項目、行業、區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三是培育外貿新業态新模式,支持傳統行業轉型升級,加快發展跨境電商、外貿綜服及市場采購貿易等新業态;四是優化外貿金融産品,強化彙率避險服務,提升跨境結算便利化水平,推進數字化轉型;五是強化組織管理,針對風險管理、數據治理、宣傳引導和組織保障等提出具體要求。
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動外貿保穩提質,助力穩住經濟大盤,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紮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國發〔2022〕12号)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外貿保穩提質的意見》(國辦發〔2022〕18号)等相關要求,結合深圳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曆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穩住經濟大盤會議部署,準确把握“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總體要求,深刻認識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為推動外貿保穩提質提供有力有效金融保障,促進經濟和金融良性循環、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穩中求進。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穩外貿對穩住經濟大盤的重要意義,緊密結合國内外經濟形勢,聚焦深圳外貿競争優勢,找準方向,服務大局。
(二)堅持市場導向。立足深圳“雙區”建設發展機遇,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圍繞實體經濟需求優化産品服務,高質量擴大金融供給,提升金融服務質效。
(三)堅持創新發展。在支持傳統外貿産業轉型升級的同時,加大對外貿新業态新模式的金融支持力度,着力培育外貿增長新動能和新優勢,推動構建外貿高質量發展格局。
(四)堅持協同發力。深化銀保合作,強化與政府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和信息共享,細化落實具體措施,着力解決“瓶頸”制約,确保中央各項政策在深圳落地見效。
三、總體目标
通過加大對外貿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短期内幫扶外貿企業渡過難關,穩住市場主體,中長期推動外貿行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穩住經濟大盤。其中,銀行機構穩步擴大對外貿企業的信貸供給,在信貸增長基礎上促進綜合融資成本合理下降;保險機構持續豐富外貿領域産品和服務,進一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充分發揮保險保障和融資增信作用,實現保單融資增量擴面。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多層次金融供給體系,穩住外貿經營主體
1.支持外貿企業纾困解難。鼓勵銀行機構對于發展前景良好但暫時受困的外貿企業,不盲目惜貸、抽貸、斷貸、壓貸,根據風險管控要求和企業經營實際,滿足企業合理資金需求。在穩定外貿信貸投放的基礎上,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鼓勵保險機構實施階段性降費措施,降低企業投保成本,提高出口信用保險、财産損失保險、貨物運輸險等業務覆蓋面。
2.支持外貿龍頭企業做優做強。充分利用政府部門白名單機制,鼓勵銀行保險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對名單内外貿龍頭企業予以重點支持。鼓勵銀行機構加強與外貿龍頭企業信息共享,依法合規發展訂單、倉單、應收賬款等抵質押融資業務,加大對上下遊企業的融資支持。進一步優化出口信用保險承保理賠條件,穩定企業接單信心并擴大在手訂單規模,持續鞏固外貿龍頭企業競争優勢。
3.加大外貿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銀行機構要用好政府貸款貼息、風險補償等政策安排,加大對外貿中小微企業信貸支持,按市場化原則實施延期還本付息,确保應延盡延。充分發揮政策性銀行資金優勢,深化與商業銀行的轉貸款業務合作,精準支持外貿中小微企業。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用好用足政府統保政策,做好“一對一”服務精準直達,增強企業政策獲得感。
4.培育擴大保單融資。銀行保險機構要持續深化出口信用保險項下保單融資合作,結合外貿企業需求創新保單融資産品,擴大融資規模和客戶覆蓋面。鼓勵銀行保險機構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合作,依托政府統保平台,采用“政府 銀行 保險”等方式提供融資支持。
(二)強化重點領域金融服務,鞏固外貿競争優勢
5.推動重大産業項目落地。銀行保險機構要密切關注政府部門信息,跟蹤外貿領域重大項目進度,開通審批綠色通道,支持重大項目盡快實現投産和産品出口。支持現有重大項目增産擴效,增加外貿發展後勁。用好進出口銀行專項信貸資金,為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和外貿企業提供信貸支持。
6.支持重點行業出口。鼓勵銀行機構圍繞“專精特新”“20 8”産業集群等重點行業外貿企業加強銀企對接,進一步加大對科技創新金融支持力度。積極發揮開發性、政策性金融作用,為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産業等提供穩定大額的長期融資,支持相關外貿企業提升核心競争力。穩步擴大重點行業出口規模,提升産業生态主導能力和企業國際化經營水平。
7.加大重點領域金融支持。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優化網點布局,着力提升對前海深港合作區、前海蛇口自貿片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綜合保稅區等區域内企業的金融服務水平。充分發揮中長期信貸資金和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作用,積極支持一批“小而美”、惠民生項目,助力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加強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RCEP)經貿規則研究,支持外貿企業開拓RCEP成員國市場,推動本土優勢産品出口。
8.保障産業鍊供應鍊安全穩定。支持銀行保險機構加大對貨運物流金融支持,促進外貿貨運物流保通保暢。鼓勵銀行保險機構為供應鍊企業在全球布局,建立采購中心和直采基地,實現多元化原料采購、加工生産和運輸分銷提供金融支持。支持保險機構積極拓展産業鍊承保,深化對産業鍊細分領域的精準服務,支持産業鍊上下遊暢通運轉。
(三)加大外貿創新金融支持,培育發展新動能
9.支持傳統外貿轉型升級。穩定對傳統勞動密集型外貿企業金融支持力度,支持企業轉型升級。加大對外貿企業研發設計金融支持,引導外貿企業開展數字化轉型,利用雲計算、大數據、區塊鍊、人工智能等數字化手段開拓國際市場。推動建設孵化機構和創新中心,支持外貿中小微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
10.支持跨境電商創新發展。鼓勵銀行保險機構積極參與中國(深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支持電商企業加快重點市場海外倉、獨立站布局,拓展國際市場空間。鼓勵銀行機構運用電商企業供應鍊物流、資金流等信息,依法合規開展應收賬款融資、保兌倉融資、融通倉融資等金融産品創新。鼓勵保險機構積極探索支持跨境電商各業務環節的新産品新模式,幫助企業降低出口風險。
11.提升外貿綜服企業服務水平。穩定重點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授信額度,支持企業在外貿細分領域深耕市場,利用平台數據沉澱優勢,為外貿企業提供報關、報檢、代理出口、代理收彙等“一站式”服務,幫助外貿企業提升通關效率,降低出口成本,拓寬國際市場。
12.推進深圳采購貿易試點。鼓勵銀行保險機構聚焦深圳采購貿易試點區域,對合規的市場采購貿易經營主體及市場集聚區運營方給予支持。加強銀行系統與市場采購貿易聯網信息平台的對接,優化收結彙管理和服務。
(四)優化産品服務,提升金融服務質效
13.加強綜合性金融服務。支持銀行保險機構立足深圳“雙區”發展優勢,向總部争取資源傾斜,優化外貿産品服務,持續提升金融服務質效。針對受疫情影響等不可抗力情況,在确保風險可控前提下,銀行保險機構可結合實際階段性簡化業務流程和申請材料,以實現快速審批辦理,确保金融服務不間斷。
14.優化彙率避險産品服務。鼓勵銀行機構在傳統彙率避險産品基礎上,結合外貿企業特點,提供個性化、差異化的彙率避險産品,滿足企業多樣化避險需求。鼓勵銀行機構主動降低或免收彙率避險相關産品服務費用,最大限度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加強外彙從業人員能力建設,為外貿企業提供彙率風險管理咨詢,指導企業合理運用彙率避險工具。
15.提升貿易外彙收支便利化水平。鼓勵符合條件的銀行機構積極推廣優質企業貿易外彙收支便利化政策,重點提升優質中小企業和先進制造業企業的跨境結算便利化水平。鼓勵符合條件的銀行機構憑交易電子信息,為跨境電子商務、外貿綜合服務、市場采購貿易和海外倉等貿易新業态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資金結算服務。
16.加快推進數字化轉型。銀行保險機構要依法合規運用大數據、區塊鍊等金融科技手段,推進建設數字化運營體系和金融服務生态。探索依托國家外彙管理局跨境金融服務平台、中國(深圳)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等在線平台,積極拓展出口應收賬款融資、出口信用保險、彙率避險等應用場景,助力外貿企業獲得便利化金融服務。銀行機構可通過審核電子單證等在線化、無紙化方式,提供非接觸的數字化跨境結算服務。
(五)強化組織管理,提升工作效能
17.加強宣傳引導。銀行保險機構要通過營業網點、門戶網站、微信公衆号等多種方式加大宣介力度,有效提升外貿金融産品和服務的知曉度。積極對接“單一窗口”、“金融驿站”、“深i企”等服務平台,為外貿企業提供專屬金融服務。主動向外貿企業宣講金融知識,提升企業金融素養,幫助企業加強風險管理。
18.加強風險管理。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外貿形勢跟蹤研判,科學把握政策要求,綜合研判企業風險,分類施策,不搞“一刀切”。紮實做好貸款“三查”,加強資金用途審查和流向監測,防止資金違規挪用。加強資産質量管理,足額計提撥備,前瞻性做好風險預警及化解處置預案。
19.加強數據治理。銀行保險機構要健全數據治理體系,加強外貿金融數據監測,着重加強對企業劃型、風險分類、外貿新業态等關鍵指标數據的質量把關,确保統計數據真實反映金融支持外貿情況。加強數據安全和隐私保護,完善涉企信用信息的安全管理。
20.加強組織保障。深圳銀保監局、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商務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加大統籌協調,強化在政策支持、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推動解決共性問題和痛點難點。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對外貿專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體制機制,保障資源配置,結合實際細化外貿金融服務專項制度,明确責任部門和職責分工,确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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