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機場不能乘坐民航,因為通用機場是專門為民航的通用航空飛行任務起降的機場,主要承載1000米以下的專業飛行。能坐民航的機場是民用運輸機場,其主要負責旅客和貨物的運輸。
通用航空機場是專門承擔除個人飛行、旅客運輸和貨物運輸以外的其他飛行任務,比如公務出差、空中旅遊等特殊飛行任務。
通用航空的用途包括:開展飛行員培訓、空中巡查、防林護林、噴灑農藥等作業飛行,以及應急救援、景點觀光、空中表演等民生功能。
截至2018年6月30日,取得A類使用許可證的機場為68個,取得B類使用許可證的機場為100個,總共取證通航機場達到168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