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考公務員需要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
5、具備拟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學曆:
報考者須具備職位所要求專業的對應學曆(學位)。
報考者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相符。相近專業或者目錄中沒有的專業,符合職位需求及專業分類原則的,經招錄機關及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報考。
6、具備拟報考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要求有工作經曆或基層工作經曆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曆或基層工作經曆。工作經曆或基層工作經曆起始時間按照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曆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