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的日常收發結存可以采用實際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計劃成本核算。
2、材料收發結存彙總表是指企業反映各類材料收發結存情況的彙總報表。每月月終,根據材料收入彙總表和材料發出彙總表編制,表中要按材料類别分别填列,并要列出“月初結存'“本月收入”、“本月發出”、“月末結存”等情況,其中“月初結存”一欄要同上月彙總表中“月末結存”欄相符。“月初結存”欄加上“本月收入”欄,減去“本月發出”欄,等于“月末結存”欄。如果企業對材料核算采用實際成本計價,表内隻須填列實際成本數字。如果采用計劃成本計價,-則要分列“計劃成本”和“成本差異”兩欄。
3、财會部門總分類核算之間的密切聯系所采用的一種登記傳。企業在采用材料核算餘額法下,為了加強财會部門總分類核算和倉庫明細核算之間的核對工作,需要設置一種材料餘鲼簿,每個倉庫一本,使用一年,經财會主管人員簽署後發交倉庫使用。每月終了,由材料保管人員根據材料卡片中的記錄,把月終數量餘額填入材料餘額傳中“數薰”欄,送交财會部門核對,财會部門核對後,如有差錯,加以更正,然後按照材料計劃成本單價,計算各種材料結存金鲠,最後算出各類材料的結存金額,再同材料收發結存彙總表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