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不可移動的文物數量有65519處,占全國總量的近十分之一,數量位居全國第二。不可移動文物是指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築等,是針對可移動文物而言。
我國不可移動文物可根據它們的曆史、藝術、科學價值,可以分别确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在香港,不可移動文物則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古物不可移動文物辦事處負責認定、管理,已經認定了86件法定不可移動文物。
一旦一個建築物或遺址被列為不可移動文物、或暫訂不可移動文物時,通常就受到主管機關保護,未經許可,包括所有者在内的任何人,都不可以任意變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