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罪與貪污罪的區分方式是:
1、兩者的主體要件不同。職務侵占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貪污罪的主體則隻限于國家工作人員;
2、兩者的犯罪行為不同。職務侵占罪是利用職務的便利,侵占本單位财物的行為。而貪污罪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盜竊、騙取公共财物的行為;
3、兩者的犯罪客體和犯罪對象不同;
4、情節要件的要求不同;
5、兩者在法定刑上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将本單位财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财産。